2月已经结束,3月到来。由于深受疫情影响,很多企业都延迟复工,甚至是停工停产,也有的企业选择让员工远程在家办公,那么问题来了,2月的薪资到底该如何计算?
计薪日按几天算?
如何计算加班费?
停工停产工资如何发放?
社保公积金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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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月1日-2日延长春节假日,其中2月1日本为休息日。
根据上海市政府规定和意见,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企业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
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企业可以按照确定的计薪日和应出勤天数,根据不同情况计算相应的加班费用:
在定义为休息日的天数在岗的劳动者可以后续安排调休,不能安排调休的,需要依照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费。
在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与法定工作时间小时数(一般为应出勤天数*8)差额,超出部分按150%计算加班费,不足部分视情况扣减工资。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当地标准支付生活费。
操作上一般根据企业实际薪资周期,可按30日标准执行,一般认为2月薪资正常发放,3月可考虑和员工协商新的工资标准或按当地标准支付生活费。
从2月到6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从2月到4月,可对全国(湖北省除外)大型企业减半征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