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而且合并要在2019年底前实施。
本质上而言,生育保险并不是取消了,而是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五险”变“四险” 待遇不变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如今“五险”变“四险”,生育并入医疗。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一是确保待遇不变,不下降,二是确保制度可持续。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丝毫不会影响。
政策出台带来六大好处
《意见》提出的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将会带来六大好处!
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6、确保制度可持续
各地要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合理引导预期,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介绍,中国通过推进生育保险,推动解决了就业歧视问题,均衡了不同企业的社会负担。从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
划重点:这一变化至少会给工薪族带来两大好处。
好处一:不怕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了
来自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4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7亿人,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4亿人。
也就是说,有超过1.1亿的职工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参保生育保险。
不过,根据《意见》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参与基本医保、但不参与生育保险的情况了。
好处二:报销更方便
两险合并的另一个好处是报销更方便了。生育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划重点: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缴费费率问题,《意见》中给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总结一句话就是:合并之后,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是现有医保费率与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